村通工程

村通工程

2004年1月16日,信息产业部下发了《关于在部分省区开展村通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时出台了《农村通信普遍服务——村通工程实施方案》,作为一个过渡时期的解决方案。《村通工程方案》要求信息产业部依照《电信条例》指定六家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承担通信普遍服务义务,以完成“十五”规划中到2005年底全国至少有95%的行政村开通电话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