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4首页 | 新闻 | 技术 | 市场 | 会展 | 黄页 | 人物 | 3G | WiMax | LTE | FTTH | IPTV | IP通信 | NGN    通信人家园 | 通信人博客 | 通信商情网 | 通信人才网 | English
近期导读

·谈谈3G的盈利前景

·G网直销方法求教

·CDMA县乡市场营销分析

  新闻 - IT资讯 - IT要闻 - 正文
 
反流氓软件第一案开庭
 
http://www.c114.net ( 2006/10/30 15:12 )
本文关键字: 流氓软件11, 雅虎1, 互联网3
  27日,反流氓软件联盟诉讼中搜公司涉嫌传播流氓软件一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这也是我国第一例以民间团体起诉形式出现的“反流氓软件案”,接下来将被反流氓软件联盟列为被告的还包括雅虎、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

  但对于反流氓软件联盟提出的指控,中搜全部进行了否认,中搜表示,其软件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符合行业规定,网民可自由卸载,且可卸载干净。

  同时由于反流氓软件联盟增加了新的诉讼请求,要求中搜将未卸载掉的程序残余部分卸载干净,法庭将给被告15天的举证期,案件被推后判决。

  反流氓软件联盟提出的起诉缘由是,其成员在使用中搜公司的“IGphone”软件后,发现该软件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卸载,因此要求要求法院判令中搜公司当庭口头道歉;赔偿经济损失94元;为原告付公正费用1000元;停止继续侵害网友的行为。

  中搜公司COO陈波在庭审之后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中搜并未传播、制造过流氓软件,反流氓软件联盟诉讼中搜一案是对国家法律资源的滥用。

  在庭审的前一天,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了“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并将在近期公布恶意软件的定义、标准、特征和分类,组织成员单位签署并发布《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

  反流氓软件联盟方面则承认,这次庭审确实对诉讼形势估计不足,不过一时的“被动”不会改变反流氓软件联盟继续进行起诉的行动和立场,并且仍然对诉讼结果充满信心。
相关新闻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C114 提醒您:1.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2.承担一切因为您的行为而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

3.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删减留言中的内容;4.您在留言板发表的作品,C114有权站内转载。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Copyright©1999-2008 c114 All Right Reserved
上海荧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南方广告业务部: 021-54451141,54451142 E-mail:c114@c114.net
北方广告业务部: 010-63533177,63533977 E-mail:shi@c114.net.cn
编辑部联系:021-54451141,54451142 E-mail:editor@c114.net.cn
服务热线:021-54451141,5445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