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4首页 | 新闻 | 技术 | 市场 | 会展 | 黄页 | 人物 | 3G | NGN | VoIP | IPTV | WiMax | FTTH | LTE |    通信人家园 | 通信人博客 | 通信商情网 | 通信人才网 | English
近期导读

·值得关注的移动增值业务

·CDMA增值业务发展建议

·网通被告 新联通来收场

  新闻 - 监管 - 正文
 
《劳动合同法》草案防“华为辞职门”再发生
 
http://www.c114.net ( 2008/5/12 10:46 )
本文关键字: 华为2, 整合1

5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草案全文共45条,对《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文不清晰、界定模糊等地方做出补充和说明。

昨日,早报记者采访了本市劳动法学专家、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所长陆敬波律师,请他对新法实施条例草案进行了解读。本市有关方面还表示,原《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与新法和实施条例不符之处,将等实施条例正式公布后进行修改。

企业将无法买断工龄

关于最新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陆敬波律师解读表示,条例草案中最大的新意内容是第二十四条,增加了“劳动合同的中止”制度。这一条款解决了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在实际操作中的很多问题。

还有,条例草案中的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期满,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仍继续留用该劳动者的,视为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条款其实就是针对“华为买断工龄”事件做出的补充规定。这样,今后再有类似华为想法的企业,都将无法实施买断工龄的措施了。

此外,实施条例草案还明确了“劳动关系”的概念;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基金会等其他企业都列入了《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范畴。

部分内容与新法重复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已经有5个多月的时间。此前,社会各方面对新法的实施细则企盼很高,大家的目光基本都聚集在新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等几大问题上。

然而,陆敬波律师指出,“实施条例草案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只是将原分散在《劳动合同法》中的几项内容进行了一个整合。条例中十四条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解除的条款,与新法的内容完全重复。”

作者:单芸   来源:东方早报
  你是通信人才吗? C114通信人才网
  是通信人才就要上专业通信人才网! 专业、高效、低成本、资源广!
  助你迅速找到满意工作! 拥有中国最全的通信行业人才数据库资源。
C114-AdKey 行业广告系统 
C114 提醒您:1.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2.承担一切因为您的行为而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

3.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删减留言中的内容;4.您在留言板发表的作品,C114有权站内转载。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Copyright©1999-2008 c114 All Right Reserved
上海荧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南方广告业务部: 021-54451141,54451142 E-mail:c114@c114.net
北方广告业务部: 010-63533177,63533977 E-mail:shi@c114.net.cn
编辑部联系:021-54451141,54451142 E-mail:editor@c114.net.cn
服务热线:021-54451141,5445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