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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实现政策突破
( 2008/1/8 13:34 )
新年伊始,近期十分火爆的互联网视听服务迎来了新的准入门槛。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与国家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联合签署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规定》正式下发,明确了自1月31日起只有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才有资格向网民提供互联网视频服务。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需先向广电主管部门申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然后向电信主管部门申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行政法规,而是‘三网融合’在政策上的重要突破。”专家表示。 “三网融合”实现政策突破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开放性逐步增强,网民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需求量日益增大,一些网站为追求点击率和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大打“擦边球”,大量充斥暴力、色情的视频内容在互联网上蔓延。如何规范庞杂的音视频网站,已是一个监管部门必须应对的大问题。 国家广电总局曾于2004年发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以规范秩序。该《办法》规定,国家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当时有60多家视频网站通过申请获得了许可证,但记者最新了到的情况是,由于国家广电总局对已获得许可证的企业有非常严格的年审制度,一些网站由于不符合要求,没能通过年审,加上之后不再新发许可证,至今仍具有许可证的网站已不多。 而国家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对视听节目服务制订监管规则,尚属首次。国家广电总局社会司相关负责人指出,《规定》较之前的《办法》有了更加严格及细致的规定,也更有可操作性。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行政法规,而是‘三网融合’在政策上的重要突破,对于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对于促进电信业的技术业务创新、推进行业转型,完善产业链、推动制造业发展等,都是一个良好机遇。”曾参与《规定》制定的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标准所负责人说。 此前,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副司长张新生曾表示,要想做好三网融合,就要重点解决好标准和管理问题。 音视频服务门槛陡增 《规定》最受瞩目的一条,是明确了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主体的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此外,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必须经过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广电总局的双重前置审批,才能拿到许可证。根据《规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届满可以续办。申请流程也已明确,由企业向省级广电局提出申请,20日内给出初审意见,然后向广电总局申报,40日内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中央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广电总局申请。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实行备案制。 目前置审批的门坎非常高。多位业内专家均表示,这是政府“要从内容生产的源头来控制互联网不良视频内容”的政策制订信号,如果该规定为硬性标准并强制执行,会给网络视听节目市场带来洗牌。《通信产业报》记者就视听服务运营资格等问题采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时,总局网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择日发布相关解释。 新规发布当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腾讯、百度、中国网通宽带在线、中国宽频网等,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现出异常审慎的态度同时,更多是对自身今后运营前路的担忧。仅从服务主体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字面意义上理解,目前绝大多数靠私募和风投起家视频网站等于被直接挡在了运营大门之外。腾讯方面告诉记者,其视频网站的下一步举措,将视规定的具体管理方法和实施细则而定。 也有部分视频企业并未对此表示出过多的忧虑,“对于《规定》要求的资格,最快的解决途径是找一家国资背景公司进行合作,虽然网站目前没有许可证,但可以由合作方出面申请,只是多了一道中间环节,增加了成本。”一位视频网站负责人说。 运营商破局“通道”之困? 就在《规定》出台后,大部分音视频服务商受资格之困前途未卜之际,有关运营商能否借道新规以视频服务为切入点,破局互联网“通道”之困的讨论一时间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目前,中国电信(互联星空)、中国网通(与第一视频合作“直播我世界”)、中国移动(移动梦网)都涉足网络视频领域。但无论电信、网通,还是移动、联通,在互联网方面的发展都难逃“通道”论,即缺乏合适的路径,只能扮演传输通道角色。 “对于那些正处在焦灼状态的音视频网站而言,能够与运营商联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这样既能名正言顺地有了国资身份能够继续运营,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运营商对互联网内容资源的渴望,破解内容瓶颈。”艾瑞分析师表示。 一些音视频服务提供商也对记者表达了相同的愿望,“我们已经第一时间和运营商在谈这件事情,目前焦点主要集中在合作模式以及参股比例上,能否达成一致还有待进一步磋商。”某视频网站CEO说。 在抓住机遇切入互联网的同时,运营商将在网络视频运营商承担更大的责任。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专家强调:根据《规定》,一方面运营商不得向未持有许可证的企业提供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代收费以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金融技术服务;另一方面运营商在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服务时,必须保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传输安全。 运营商能否借新规出台,深度介入互联网就目前看来还难下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融合监管覆盖互联网内容管理,作为信息产业龙头的电信运营企业无疑将承担更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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